中设股份: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7-12-29
证券代码:002883 证券简称:中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8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仅为意向性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
意向性的约定,双方能否就框架协议所涉及的合作事项后续签署实质性协议并实
施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因本协议是框架性协议,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
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12 月 28 日,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设股份”或
“公司”)与保定市保通公路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通院”)经友
好协商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交通、市政、建筑、环境”等
业务领域开展长期、全方位的深度合作,共同参与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服
务雄安新区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保定市保通公路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2737368491N
(3)成立日期:2002 年 4 月 1 日
(4)注册资本:500 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李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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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营范围:公路、桥梁勘察、设计、工程咨询、测绘、水土保持方案
编制(凭资质证书开展经营活动)。(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7)地址:保定市新市区朝阳南路 113 号
3、保通院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签订协议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协议的签署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
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保通院就参与“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事宜达
成共识,打造合作共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为落实双方上述合作,签订本协议后,双方拟依据《公司法》共同出资
在雄安新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其中,中设股份应出资 30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60%;保通院应以出资 200 万,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40%。
3、除在雄安新区成立合资公司外,公司与保通院将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合作,
共同开拓市场、承揽业务,合作开展设计咨询业务、科研开发以及技术交流等。
4、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三、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协议仅为双方合作事项的框架性安排,具体实施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协商
确定,有关合作事项须以双方后续签订正式协议并以该等协议约定为准。如双方
后续能签订正式协议并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特别是参与国家京
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
行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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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合作双方尚未正式开展具体合作事宜,因此本次合作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直接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不具有强制性法律约束
力,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项下内容尚未开展,后续业务合作的具体实施内容
和进度将以另行签订的实际业务合同、协议为准。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推进程度,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保通院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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