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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设股份: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7-12-29  

						证券代码:002883             证券简称:中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8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仅为意向性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

意向性的约定,双方能否就框架协议所涉及的合作事项后续签署实质性协议并实

施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因本协议是框架性协议,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

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12 月 28 日,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设股份”或

“公司”)与保定市保通公路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通院”)经友

好协商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交通、市政、建筑、环境”等

业务领域开展长期、全方位的深度合作,共同参与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服

务雄安新区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保定市保通公路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2737368491N

    (3)成立日期:2002 年 4 月 1 日

    (4)注册资本:500 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李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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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经营范围:公路、桥梁勘察、设计、工程咨询、测绘、水土保持方案

编制(凭资质证书开展经营活动)。(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7)地址:保定市新市区朝阳南路 113 号

    3、保通院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签订协议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协议的签署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

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保通院就参与“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事宜达

成共识,打造合作共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为落实双方上述合作,签订本协议后,双方拟依据《公司法》共同出资

在雄安新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其中,中设股份应出资 30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60%;保通院应以出资 200 万,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40%。

    3、除在雄安新区成立合资公司外,公司与保通院将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合作,

共同开拓市场、承揽业务,合作开展设计咨询业务、科研开发以及技术交流等。

    4、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三、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协议仅为双方合作事项的框架性安排,具体实施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协商

确定,有关合作事项须以双方后续签订正式协议并以该等协议约定为准。如双方

后续能签订正式协议并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特别是参与国家京

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

行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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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日,合作双方尚未正式开展具体合作事宜,因此本次合作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直接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不具有强制性法律约束

力,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项下内容尚未开展,后续业务合作的具体实施内容

和进度将以另行签订的实际业务合同、协议为准。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推进程度,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保通院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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