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1-29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
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及经营管理层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
事长陈凤军先生提名,聘任陈凤军为公司总裁,并提名聘任黄励鑫为公司常务副
总裁,孙家骏、陆卫东、袁益军为公司副总裁,廖芳龄为公司总工程师,周晓慧
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潘晓东、陈峻为公司总监,孙家骏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对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及经营管理层成员的聘任方式及程序合法、合
规,其专业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均能够胜
任所聘岗位的要求,未发现有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经营管理层成员的情
况,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另,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我们一致表示同意上述对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及经营管理层成员的聘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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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陈艾荣 吴梅生 高 凛
2018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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