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股份: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4-25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指引以
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各项权利
和义务,充分行使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促进企业的规
范运作。
一、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会议讨论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序号 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议案
1、《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14-2016 年度财务报告》;
1 2017-3-20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3、《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关于公司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
2 2017-7-6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1、《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 2017-8-11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4 2017-10-27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1、《关于<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制定<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5 2017-12-26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案》;
3、《关于核实<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二、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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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7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
职权,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
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 9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
股东大会。
监事会认为:2017 年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
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运作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决议能够得到很
好的贯彻落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职、遵纪守法,
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7 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公司 2017 年的
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准则
进行核算,各项费用提取合理,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
合法、客观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
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规定,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内部控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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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储、管理和使用的决策程序公开、透明,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规范,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报告期,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等议案。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17 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
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
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
名单。同时不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培训和保密提示,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
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17 年度未发现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出席、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三、2018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8 年 1 月,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新当选的第二届公司监事会成员
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职责,恪尽职守,依法对董事会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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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加强上市公司监事所应掌握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监督职责,以提高监督水
平为核心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同时,监事会将会继续加强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
责,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
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防范经营风险,从而更好的维护公
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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