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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设股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8-08-2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设股份”、“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

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中设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9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中

设股份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采用直接定价发行方式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了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3.3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 15.67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20,893.59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209.21 万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684.38 万元,已按规定存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其中,

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 1,333.3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16,351.0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苏公 W[2017]B08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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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2017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
过 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截至本公告日,该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限               预期年   到期
                                        认购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化收益   实际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率     收益
中信银行   中信理财之共赢
股份有限   利率结构 19930    保本浮动
                                        1,500    2018-5-4      2018-8-20       4.50%    19.97
公司无锡   期人民币结构性    收益型
分行         理财产品
江苏银行
           江苏银行稳赢 3    保本浮动
太湖新城                                4,000   2017-7-26      2018-1-24        4.50%   89.75
             号机构 1730       收益
支行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金雪
股份有限   球-优悦”保本开   保本开放
                                        2,000   2017-7-27      2017-10-27       4.30%   21.74
公司无锡   放式人民币理财      式
分行       产品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金雪
股份有限   球-优悦”保本开   保本开放
                                        1,000     2017-9-8         2017-11-8    4.60%   7.69
公司无锡   放式人民币理财      式
分行       产品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金雪
股份有限   球-优悦”保本开   保本开放
                                        3,000   2017-11-20         2018-2-20    4.70%   36.31
公司无锡   放式人民币理财      式
分行       产品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金雪
股份有限   球-优悦”保本开   保本开放
                                        4,000     2018-2-5          2018-5-7    4.70%   46.87
公司无锡   放式人民币理财      式
分行       产品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金雪
股份有限   球-优悦”保本开   保本开放
                                        1,500   2018-4-26      2018-7-26       4.70%    17.58
公司无锡   放式人民币理财      式
分行       产品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金雪
股份有限   球-优悦”保本开   保本开放
                                        4,000    2018-5-14         2018-8-14    4.60%   46.38
公司无锡   放式人民币理财      式
分行       产品

    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后,资金均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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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或进行定期存

款、结构性存款,以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拟投

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

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9,000 万元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实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产

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

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决议有效期: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

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

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财务总监具体实

施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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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资分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的介入。

   (二)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

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

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他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

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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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

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因此,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总额不超过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孙坚、孔小燕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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