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股份:监事会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2019-03-12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员
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和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所涉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中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
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
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本次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以 2019 年 3 月 8 日定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
票的授予日,向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