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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设股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2019-04-2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中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设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中设股份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
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夏斌回避表
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19 年度预计      上年实际
                 关联人
    别                           内容      定价原则      发生额          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提    无锡地铁集团     勘察设计
                                           公开招标         1000          340.52
供劳务          有限公司         费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实际
关联交易              关联交              预计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
             关联人              发生
  类别                易内容              金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及索引
                                 金额
                                                   (%)       (%)
                                                                  2018 年 4
           无锡地铁
向关联人               勘察设                                     月 25 日,
           集团有限             340.52   1000   1.44%   -65.95%
提供劳务                 计费                                     公告编号
             公司
                                                                  2018-037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徐政

    注册资本:570,000 万人民币

    住所:无锡市清扬路 228 号

    经营范围:对城市轨道交通的投资、建设、运营;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
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咨
询和培训服务(不含发证、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对京沪高速
铁路和沪宁城际铁路无锡段的投资建设;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8 年未经审
计营业收入 50,520 万元,净利润-99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夏斌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属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
履行责任和义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提供劳务时根据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确定,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的,
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无国家定价的,则执行市场价格;无市场价格的,
则协商确定价格,具体的价款由双方根据上述原则协商后确定;劳务款项结算方
式按照实际签订合同约定节点分步付款。

    (二)协议签署情况

    协议均暂未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须的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求,不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了2018年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
情况和2018年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认为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本次预计的2019年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保荐机构认为:上述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