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83 证券简称:中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中设股份 股票代码 00288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孙家骏 陈晨 办公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山水东路 53 号 无锡市滨湖区山水东路 53 号 电话 0510-88102883 0510-88102883 电子信箱 jszs@ jszs-group.com jszs@ jszs-group.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50,543,872.35 134,065,297.20 12.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9,006,212.63 25,404,211.53 14.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8,309,142.99 23,142,501.21 22.33% 益的净利润(元) 1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298,802.81 -11,263,837.27 218.0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 0.3 1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 0.3 1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50% 6.47% 提高 3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44,397,853.79 520,554,838.09 4.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43,102,453.34 430,981,145.04 2.81% 备注:报告期计提股权激励费用 299.95 万元,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 长 22.49% 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31.1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201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陈凤军 境内自然人 15.17% 13,185,280 13,185,280 无锡市交通产 业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人 8.59% 7,466,640 司 无锡中设创投 境内非国有法 管理中心(有限 6.59% 5,726,080 5,726,080 人 合伙) 刘翔 境内自然人 6.53% 5,672,960 5,672,960 廖芳龄 境内自然人 5.08% 4,412,160 4,412,160 周晓慧 境内自然人 3.63% 3,151,360 3,151,360 王明昌 境内自然人 3.36% 2,920,480 0 孙家骏 境内自然人 2.54% 2,206,080 2,206,080 陈峻 境内自然人 2.54% 2,206,080 2,206,080 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转 国有法人 2.45% 2,133,360 0 持一户 陈凤军、刘翔、廖芳龄、周晓慧、孙家骏及陈峻为一致行动人,共同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在中设股份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表决投票时以及对公司其他相关重大经营事项决策时采取 的说明 一致行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上下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和“开拓、创新、发展”主题,继续全面深化改革,聚焦高质量发展,坚持“走出 去”战略,努力拓展全国市场,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业务模式向全产业链转型。同时,内部治理更趋规范,企业规模逐步扩 大,经济效益稳步增长,综合实力、品牌影响力、对外竞争力不断增强。 (一)法人治理更趋规范。一是 加强战略管理。公司董事会审时度势,修订中长期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公司战略方向和 发展路径;二是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三会”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二)区域拓展纵深推进。 公司继续坚持区域拓展和专业拓展双轮驱动,积极拓展省内、省外市场业务覆盖率,加快全国 化市场拓展进程,一是建立了覆盖全国的经营网络,实行全方位立体化经营模式,在全国设立了五大经营分中心,进行大区 分片经营管理;二是强化省内区域经营力度,调整区域经营部,深耕省内经营市场。报告期内,公司营收在省外、江苏省(市 外)、无锡市区域占比为25%:45%:30%;三是对外合作进一步深入。公司先后与安徽路桥集团和中设设计集团等单位签 订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拓宽经营渠道。 (三)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公司保持公司业务拓展的战略定位。一是做强做大市政战略业务,加强对海绵城市、综合管廊、 市政公用等新兴业务的经营,保持公司在战略上的竞争优势;二是做实做大交通业务,积极参与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综合交 通体系建设、智慧交通、绿色交通等“交通强国”建设;三是做深做长产业链,保持公司在业务上实现综合发展。 (四)投资建设取得进展。公司坚持“技术+资本”双轮驱动,运用资本手段推动公司外延式增长。一是与南京辉通公司共同 投资成立了江苏中设辉通智慧停车科技有限公司,依托该控股子公司,集团公司将更好地把握智慧交通高速发展的机遇,拓 展 “互联网+交通”的智慧交通系统的运用,进一步推动公司在智慧停车领域的市场拓展进程;二是公司山水城基地项目1号 楼顺利封顶,预计2019年年底完成整体建设;三是浙江科欣在浙江市场的业务拓展逐步展开。 (五)资质等级逐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公路行业甲级资质,公司承接公路工程全行业设计的业务类型和规模将 不受限制。 (六)技术创新成果可喜。一是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4.75%,同比增加12.34%,自主创新、论文发表和标 准规范编制范围内获得创新成果,积极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进行论文发表3篇;二是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 料等技术创新4个;三是省“四优”获奖13个项目;市政监理获得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奖1个;四是受理发明专利2项;五是 积极组织开展与参与各项协会学会会议,协助省勘协召开了江苏省信息化大会、组织港珠澳大桥技术研讨会等;六是积极推 广“BIM ”技术应用,参加无锡市勘协组织的“BIM大赛”荣获一等奖。 (七)内部管理得到加强。一是重视人才建设。优化公司绩效管理和薪酬管理制度体系,提升职工队伍整体实力。上半年, 公司授予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包括集团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中层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含子公司),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促进公司持续、稳健、 快速的发展。二是持续强化制度执行,规范管理流程,提高工作绩效;三是进一步加强“中设股份”品牌建设,提升公司形象, 展现企业综合实力。四是事业部制运营进一步深化。各事业部/专业院进行类“公司化”运作。 (八)管理创新长足发展。 公司积极探索适合公司特色的发展新路,进一步改革现有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提升发展能 级;进一步加快工程板块转型升级,积极参与EPC项目,助推公司规模化发展,努力为政府和广大客户提供全过程业务咨询。 (九)文化引领走向深入。一是深入学习“井冈山”精神,号召全体员工进行“二次创业”,以坚韧不拔的意志把公司事业推向 前进。二是践行企业核心价值观,提升公司各级“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3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9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要求相关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要求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原采用 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 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该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可比期间相关 财务报表列报。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