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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设股份: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1-04-29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一、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高凛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二、征集人声明

    本人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
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
息未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
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
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三、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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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证券简称:中设股份

    公司证券代码:002883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凤军

    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家骏

    公司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山水东路 53 号

    公司邮政编码:214081

    公司电话:0510-88102883

    公司传真:0510-88102883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江苏中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江
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
议案》三项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三)本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27 日。

    四、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网站公告的《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高凛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高凛女士,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九三学社社员,华东
政法学院本科毕业,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法学院访问
学者。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 WTO 法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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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国际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1987 年 7 月至今,在江南大学任教,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现任江南大学法学院
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5
年 3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
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六、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参与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且对《关于<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七、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
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1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
东。

    (二)征集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至 5 月 21 日期间(每日上午 9:30-11: 30,
下午 13:3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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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

    ①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
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应提交: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自然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本人逐页签字。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
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
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
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山水东路 5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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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件人: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4081

    联系电话:0510-88102883

    传真: 0510-8810288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
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
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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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人:高凛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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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委托授权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

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

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高凛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江苏中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

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表决意见
序
                                审议事项                           同     反       弃
号
                                                                   意     对       权

        《关于<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0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2.00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3.00
        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注:1、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
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
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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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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