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股份: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2021-04-30
股票代码:002883 股票简称:中设股份 公告号:2021-032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进程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上海悉地工程设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悉地设计”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同时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要
进程如下: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8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的停牌公告》。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 5 个
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
相关公告。
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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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
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相关公告。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
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
可)【2021】第 4 号),要求公司在 2021 年 3 月 5 日前就重组问询函
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回复并披露。
收到重组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各中介机构对重组问询函涉及的
问题进行落实和回复。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完成了对重大资产重组
问询函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等相关公告。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披露《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经申请,本次重组相关
财务数据有效期延长 1 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 2021 年 3 月 31 日延期
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以下简称“第一次延期”)。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0748 号),决定对公司提交的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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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原因
第一次延期后,本次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重组申请已被中国证监会受理,
处于审核过程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核查和审计工作的推进受到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的影响,具体如下:
1、由于标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位于上海、深圳、北京、青岛、
苏州及美国、澳大利亚等地,部分区域在 2020 年末和 2021 年初出现了
不同程度的疫情,中介机构人员行程安排受限,无法及时前往标的公司
所在地开展工作,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现场尽调和财务审计工作
未能按计划顺利开展。
2、2020 年以来至今,受新冠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各相关
单位均主动采取了一定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中介机构工作主要
采用远程办公的方式进行,工作效率受到较大影响。
三、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
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
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月。”
根据 2020 年 2 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
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以下
简称“《通知》”)之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
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
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
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
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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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1 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 3 次。”
因此,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通知》的相关规定,为顺利推进本
次重组事项,公司特申请在第一次延期到期(即 2021 年 4 月 30 日)后,
将本次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再次延长 1 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
2021 年 4 月 30 日申请延期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
四、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会计基础规范、营业状况稳定。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动,已披
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评估报告、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具有延续性
和可参考性。
2、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后,公司将竭尽全力与各中介机构落
实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序进行。
3、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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