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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设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04-29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

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

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

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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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

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

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

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与沟通、

内部监督等。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应收账款管理、对外投资管理、资金活

动、采购业务、合同管理、销售业务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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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潜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1%≤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在错报     3%               资产总额的 3%


营业收入潜 错报≥营业收入总 营业收入总额的 3%≤错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3%
在错报     额的 5%          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包括: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相

  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

  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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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包括: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    100 万元≤直接财产损
                                         直接财产损失<100 万元
  500 万元          失<500 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包括: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②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

    ③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④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⑤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包括:

    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审计委员会、董事

会关注的一项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包括:

    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非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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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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