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2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兴华)
作为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202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 2022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及任职情况
李兴华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同
济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现任中国公路
学会专家委员会秘书长,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决策咨询首席专家。1991 年至 2009 年,
在交通部规划司工作;2009 年至 2016 年,在交通部规划研究院工作;2016 年至
今,在同济大学工作,担任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教授、中国交通研究院院长。2021 年
10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和三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李兴华 7 7 0 0 否 3
2022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
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
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议并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情况。
(二)2022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2 年度
对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核查后
发表独立意见:
1、2022 年 1 月 14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就《关于聘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27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
于 2022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2022 年 7 月 5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第二期限
2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
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等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 8 月 26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2 年上半年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5、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关于变更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12 月 5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就《关于变更公司财
务负责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
现场考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
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通过电话、调研等多种形式与公司、会计师保持沟通,
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均严格按照公司各委员会的《工作细则》有关要求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各委员会召
开会议情况见下表:
召开会
委员会名称 成员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议次数
第三届董事 陈凤军、李 同意相关议案并提交第
1、《公司 2022 年目标任务书》;
会战略委员 兴华、陆卫 2 2022-01-06 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关于调整公司内设机构的议案》。
会 东 审议
第三届董事 陈凤军、李 同意相关议案并提交第
会战略委员 兴华、陆卫 3 2022-08-24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会 东 审议
3
第三届董事 李兴华、黄 同意相关议案并提交第
会提名委员 培明、陆卫 2 2022-01-06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会 东 审议
第三届董事 李兴华、黄 同意相关议案并提交第
会提名委员 培明、陆卫 3 2022-11-17 《关于非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会 东 审议
第三届董事 李兴华、黄 1、《关于变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同意相关议案并提交第
会提名委员 培明、陆卫 4 2022-11-30 委员的议案》;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会 东 2、《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审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现场检查和通讯沟通等各种方式深入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
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做出决
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和客观性。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所关心的问题,
在第三届董事会届内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
相关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三、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方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勤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
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
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维护了中小投资者权益。
四、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4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四)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独立董事: 李兴华
2023 年 4 月 20 日
5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培明)
作为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202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 2022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及任职情况
黄培明女士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 年 4 月出生,硕士学历,
执业律师。2000 年 5 月至今历任上海市鸿祥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沪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上海市勋业律师事务所、上海铭森律师事务所、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现任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微导纳米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
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6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和三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黄培明 7 7 0 0 否 3
2022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
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
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议并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情况。
(二)2022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2 年度
对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核查后
发表独立意见:
1、2022 年 1 月 14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就《关于聘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27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
于 2022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2022 年 7 月 5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第二期限
7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
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等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 8 月 26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2 年上半年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5、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关于变更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12 月 5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就《关于变更公司财
务负责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
现场考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
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通过电话、调研等多种形式与公司、会计师保持沟通,
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严格按照公司各委员会的《工作细则》有关要求履行职
责,报告期内各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见下表:
召开会
委员会名称 成员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议次数
第三届董事 李兴华、黄 同意相关议案并提交第
会提名委员 培明、陆卫 2 2022-01-06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会 东 审议
第三届董事 李兴华、黄 同意相关议案并提交第
会提名委员 培明、陆卫 3 2022-11-17 《关于非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会 东 审议
8
第三届董事 李兴华、黄 1、《关于变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同意相关议案并提交第
会提名委员 培明、陆卫 4 2022-11-30 委员的议案》;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会 东 2、《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审议
第三届董事 黄培明、朱 同意相关议案并提交第
《关于 2021 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会薪酬与考 敏杰、顾小 2 2022-04-15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核委员会 军 审议
1、《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第三届董事 黄培明、朱 的议案》; 同意相关议案并提交第
会薪酬与考 敏杰、顾小 3 2022-07-01 2、《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核委员会 军 格的议案》; 审议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朱敏杰、黄 1、《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会审计委员 培明、周晓 2 2022-01-10 2、《公司 2022 年 1 季度审计工作计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会 慧 划》
1、《公司 2022 年 1 季度审计工作报
告》;
2、《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案》;
3、《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4、《关于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
案》;
5、《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朱敏杰、黄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将
7、《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会审计委员 培明、周晓 3 2022-04-22 2-12 项议案提交第三届
报告》;
会 慧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8、《关于公司 2022 年审计机构聘任的
议案》;
9、《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的议案》;
1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2、《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13、《公司 2022 年 2 季度审计工作计
划》;
9
14、《关于修改<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
议案》
1、《公司 2022 年 2 季度审计工作报
告》;
第三届董事 朱敏杰、黄 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并
2、《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会审计委员 培明、周晓 4 2022-08-24 向议案 2 提交第三届董
要》;
会 慧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3、《公司 2022 年 3 季度审计工作计
划》
1、《公司 2022 年 3 季度审计工作报
第三届董事 朱敏杰、黄 告》;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
会审计委员 培明、周晓 5 2022-10-25 2、《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将议案 2 提交第三届董
会 慧 3、《公司 2022 年 4 季度审计工作计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划》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现场检查和通讯沟通等各种方式深入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
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做出决
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和客观性。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所关心的问题,
在第三届董事会届内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
10
相关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三、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方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勤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
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
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维护了中小投资者权益。
四、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四)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独立董事:黄培明
2023 年 4 月 20 日
11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敏杰)
作为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202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 2022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三、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及任职情况
朱敏杰女士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 年 4 月出生,大专学历,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83 年 11 月至今历任无锡市第一丝织厂财务科职员,
无锡市审计事务所财务审计部部门主任,无锡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
现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分所合伙人、所长,无锡市合新同华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普信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无锡天衡投资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无锡澳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无锡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
长,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12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和三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朱敏杰 7 7 0 0 否 3
2022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
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
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议并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情况。
(二)2022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2 年度
对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核查后
发表独立意见:
1、2022 年 1 月 14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就《关于聘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27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
于 2022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
13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2022 年 7 月 5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
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等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 8 月 26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2 年上半年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5、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关于变更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12 月 5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就《关于变更公司财
务负责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
现场考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
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通过电话、调研等多种形式与公司、会计师保持沟通,
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均严格按照公司各委员会的《工作细则》有关要求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各委员会召
开会议情况见下表:
召开会
委员会名称 成员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议次数
第三届董事 黄培明、朱 同意相关议案并提交第
《关于 2021 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会薪酬与考 敏杰、顾小 2 2022-04-15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核委员会 军 审议
14
1、《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第三届董事 黄培明、朱 的议案》; 同意相关议案并提交第
会薪酬与考 敏杰、顾小 3 2022-07-01 2、《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核委员会 军 格的议案》; 审议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朱敏杰、黄 1、《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会审计委员 培明、周晓 2 2022-01-10 2、《公司 2022 年 1 季度审计工作计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会 慧 划》
1、《公司 2022 年 1 季度审计工作报
告》;
2、《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案》;
3、《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4、《关于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
案》;
5、《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7、《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第三届董事 朱敏杰、黄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将
报告》;
会审计委员 培明、周晓 3 2022-04-22 2-12 项议案提交第三届
8、《关于公司 2022 年审计机构聘任的
会 慧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议案》;
9、《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的议案》;
1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2、《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13、《公司 2022 年 2 季度审计工作计
划》;
14、《关于修改<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
议案》
1、《公司 2022 年 2 季度审计工作报
第三届董事 朱敏杰、黄 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并
告》;
会审计委员 培明、周晓 4 2022-08-24 向议案 2 提交第三届董
2、《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会 慧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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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 2022 年 3 季度审计工作计
划》
1、《公司 2022 年 3 季度审计工作报
第三届董事 朱敏杰、黄 告》;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
会审计委员 培明、周晓 5 2022-10-25 2、《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将议案 2 提交第三届董
会 慧 3、《公司 2022 年 4 季度审计工作计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划》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现场检查和通讯沟通等各种方式深入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
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做出决
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和客观性。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所关心的问题,
在第三届董事会届内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
相关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三、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方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勤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
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
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维护了中小投资者权益。
四、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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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四)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独立董事:朱敏杰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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