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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凌霄泵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3-14  

						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公告编号:2018-21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合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
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相关规定,执
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
表无重大影响,对公司损益、 总资产及净资产等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以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13 号文件和财会[2017]30 号通知规定的
时间开始执行。
    2、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合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原因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要求
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
理。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30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本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
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4、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的规定,本次会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以上通知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规范了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
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净资产、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13 号)、(财会
[2017]30 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规范了
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对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公司根据财
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规范了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有助提高会计信息质
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