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公告编号:2018-67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6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6 月 12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6 月 1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海波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阳春市春城镇春江大道 117 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召开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的公告: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2018 年 5 月 23 日 分 别 在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 1 文件的公告以及《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62)。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 23 名,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为 43,111,3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5.6491%。其中,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持股比例低于 5%的中小投资者(不含出席会议的持股比例低于 5%的 董事、监事、高管,下同)共计 1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8,293,369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0.705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确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 18 名 (其中罗美华既出席了现场会议,亦参加了网络投票,按计票规则,以其首次投 票即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为准,罗美华的现场投票不计入现场会议投票结果), 因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为 40,713,953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2.5545%。 (3)网络投票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6 名,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为 2,397,407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0946%。 3、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43,052,18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7%;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股数 59,1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3%。 2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234,19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6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59,1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43,052,18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7%;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股数 59,1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3%。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234,19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6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59,1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43,052,18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7%;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股数 59,1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3%。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234,19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6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59,1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5%。 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43,052,18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7%;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股数 59,1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3%。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234,19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6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59,1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43,052,18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7%;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股数 59,1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3%。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234,19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6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59,1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43,052,18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7%;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股数 59,1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3%。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4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234,19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6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59,1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43,052,18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7%;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股数 59,1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3%。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234,19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6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59,1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5%。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43,052,18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7%;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股数 59,1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3%。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234,19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6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59,1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5%。 5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追认及 2018 年度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王海波、施宗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999,361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17%;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股数 59,1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83%。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234,19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6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59,1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5%。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43,052,18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7%;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股数 59,1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3%。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234,19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6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59,1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5%。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17 年度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43,052,18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 99.8627%;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股数 59,1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3%。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234,19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6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59,1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5%。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43,052,18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7%;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股数 59,1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3%。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234,19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6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59,1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5%。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43,052,18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7%;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股数 59,1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3%。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234,19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7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6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59,1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5%。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43,052,18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7%;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股数 59,1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3%。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234,19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6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59,1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吴桂玲律师、李晶晶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3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