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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凌霄泵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2018-10-15  

						  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公告编号:2018-123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凌霄泵业”)拟以自有资
金最低不低于7,500万,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并注销,回购价格不超过25.00元/股。根据最高回购规模、回购价格上
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0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84%,回购
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6个月内。
     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无法满足债权
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上涨超出回购价格
上限等风险,而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无法顺利实施。

    一、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及一期连续盈利且收入、利润均实现稳定
增长。公司认为公司股价不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为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
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
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决定拟用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作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决定。

    2、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

    3、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5.0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 6,000,000 股,占
本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4.8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
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
份数量。
    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总金额最低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15,000 万元。

    4、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5.00 元/股。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
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
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
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股份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股份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
即实施完毕,亦即股份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
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股份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
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后,若按回购数量为 6,000,000 股测算,回购股
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84%,根据公司 2018 年 7 月 9 日《首次公开发行
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18 年 7 月 11 日 40,075,477 股限售股上
市流通,以此时点股本结构为基础,预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
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2,884,523          42.67%             52,884,523      44.84%
无限售条件股份              71,067,477          57.33%             65,067,477      55.16%
总股本                  123,952,000             100.00%        117,952,000        100.00%

       8、管理层就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
情况的分析

    截至 2018 年 0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1,353,558,249.00 元,归属于上市股
东的净资产为 1,237,736,375.75 元,流动资产 1,223,325,824.25 元,2018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515,061,252.2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4,681,038.11 元。若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 15,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
2018 年 06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 11.08%、
约占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为 12.12%、约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 12.26%。
       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以不超过人
民币 15,000 万元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
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
位。

       9、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
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
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海波先生于2018年07月24日至2018
年07月27日期间对公司股票进行了增持,详见“10、本次回购预案提议人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
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10、本次回购预案提议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海波先生,于2018年10月8日提议回
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018年7月11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通知发出之日
起至未来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凌霄泵业股票。
累计增持的总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1,500万元(含本数)。
    2018年8月23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完成公
告》,在2018年07月24日至2018年07月27日期间,王海波先生通过竞价交易方式
增持557,000股,完成此次增持计划。
    王海波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
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王海波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
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提议人王海波先生在未来六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

    11、本次办理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
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
事宜;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数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作注
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
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根据上述要求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方式、时间、价格、
数量等;
    (5)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履行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备案手续;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回购股份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3、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后及时通知债权人。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预案需提交至股东
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预案,将导致本回购计
划无法实施。本次回购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
议后方可实施。
    2、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
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3、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
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出现上述情况导致回购计划无法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应进展公告。请
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公告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特此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