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霄泵业: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公告编号:2018-138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霄泵业”或“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的相关公
告。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
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最低不低于 7,500 万(含本数),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00 元/股,根据
最高回购规模、最高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000,000 股,约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8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
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
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
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 年 10 月 3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9:00-11:30,下
午 13:30-16:00;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阳春市春城镇春江大道 117 号
联系人:邱燕妃
联系电话:0662-7707236 联系传真:0662-7707233 邮政编码:529600 电子邮
箱:LX7236@126.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