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霄泵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公告编号:2019-56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
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上述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
开始执行。
2、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3、变更原因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
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14 号),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
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臵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2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
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
需要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
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于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
会计报表披露。
三、独立意见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
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金融工具
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3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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