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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凌霄泵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03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意见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广东凌霄泵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本人作为广东凌
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
是的态度,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未
发现其中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决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聘
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技
能及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综上,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聘任王海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
家潮先生、李光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子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
任陆凤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徐军辉                     杨大贺              邵   明




                                                          2019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