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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凌霄泵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3-10  

						  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公告编号:2020-015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3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3 月 9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3 月 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海波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阳春市春城镇春江大道 117 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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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召开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的公告:公司已于 2020 年 2 月 22 日在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文件的公告以及《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9)。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 13 名,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为 93,320,574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7.9679%。其中,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持股比例低于 5%的中小投资者(不含出席会议的持股比例低于 5%
的董事、监事、高管,下同)共计 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058,748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544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 6 名,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为 92,261,826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7.423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058,74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442%。

    3、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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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3,314,874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9%;反对股数 5,7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弃权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053,04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16%;反对股数 5,7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84%;弃权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3,314,874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9%;反对股数 5,7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弃权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053,04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16%;反对股数 5,7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84%;弃权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吴桂玲律师、欧铭希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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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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