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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凌霄泵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1-04-20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意见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利润
分配预案、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如
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在
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
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
通过该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
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数据为基础而制定的,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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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四、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报告内容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
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具有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内容具有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
衡”),具体负责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认为天衡在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认真负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
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继续聘任天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和表决结果等
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同意通
过该议案,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
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符合商业惯例,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

    综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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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
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
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商业惯例,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形。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将该方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九、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提名柯妮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董事候选人柯妮女士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3、同意提名柯妮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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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徐军辉                     杨大贺            邵   明




                                                       2021 年 0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