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公告编号:2021-025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2 日 9:15-15:0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海波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阳春市春城镇春江大道 117 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召开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的公告: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2021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 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7)、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 39 名,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为 167,869,533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6.0957%。其中,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持股比例低于 5%的中小投资者(不含出席会议的持股比例低于 5% 的董事、监事、高管,下同)共计 3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43,932,704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7.297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确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 12 名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为 126,975,855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9.9945%。 (3)网络投票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27 名,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40,893,678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6.1012%。 3、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7,869,53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2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43,932,704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7,833,20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4%;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股数 36,33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43,896,374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3%;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36,33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7,833,20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4%;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股数 36,33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43,896,374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3%;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36,33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7,833,20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4%;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股数 36,33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43,896,374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3%;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36,33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7,869,53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43,932,704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7,833,20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4%;反对股数 36,33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 弃权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殊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43,896,374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3%;反对股数 36,33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7%;弃权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王海波、施宗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48,947,26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43,932,704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7,833,20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4%;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股数 36,33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43,896,374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3%;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36,33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7%。 5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7,833,20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4%;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股数 36,33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43,896,374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3%;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36,33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7,833,20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4%;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股数 36,33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43,896,374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3%;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36,33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7%。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7,218,67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23%;反对股数 614,531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61%; 弃权股数 36,33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 6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43,281,84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85%;反对股数 614,531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88%;弃权股数 36,33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7%。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7,833,20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4%;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股数 36,33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43,896,374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3%;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36,33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7%。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7,833,20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4%;反对股数 36,33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 弃权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43,896,374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3%;反对股数 36,33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7%;弃权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吴桂玲律师、安国良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3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