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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凌霄泵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0  

                         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公告编号:2022-013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2021 年 12 月 30 日分别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4 号>的通知》(财会〔2021〕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4 号文”)、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
 简称“解释 15 号文”)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
 执行。

        2、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 14 号文、解释 15 号文的
 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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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原因

    2021 年 1 月 26 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 14 号文,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
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解释 14 号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也应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 15 号文,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
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
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 15 号文“关于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
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实施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14 号文和 15 号文,执行解释 14 号
文和 15 号文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规
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各项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影响,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的通知》(财会〔202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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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规定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
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的通知》(财会〔2021〕1 号)、《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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