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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凌霄泵业: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制度(2022年4月)2022-04-20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机构调研行为,加强公司与外界的交流和
沟通,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资本市场
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机构投资者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
露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包括但不限
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

       (三)持有公司总股本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 公司接待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
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的、私下的或者暗示等方式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
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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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

    公司的接待工作本着客观、真实和准确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
述,也不得有夸大或者贬低行为。

    (三)保密原则

    公司的接待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四)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接
待过程中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高效低耗原则

    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接待的成本。

    (六) 互动沟通原则

    公司将主动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第二章 责任人及职责划分




    第五条 公司接待机构调研事务工作的第一负责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
证券事务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接待工作。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接待事务具体工
作,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董事会秘书可以授权专业人员负责处理接待工作,
接待人员均须经过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的专业培训和指导。除本制度确认的人员或
合法授权的人员外,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不参与接待工作。 公司工作人员在日
常工作业务往来过程中,应婉言谢绝对方有关未披露的公司业绩、未披露的重大
合同等提问的回答。

    第六条 公司从事接待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熟悉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状况,对公司有全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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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

       (三)熟悉证券市场;

       (四)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第七条 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
沟通前,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进行沟通(详见附件 1),待公司同意后,将对
来访人员进行预约登记(详见附件 2)。证券事务部在接待前请对方填写好预约
登记表的信息,确定本次接待采访的主要目的及拟提出的问题,由董事会秘书审
定后交于相关部门准备材料,并协调组织接待工作。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由公司证
券事务部负责并在董事会秘书指导下共同完成。 来访者均须核实其身份并签署
承诺书(详见附件 3)。

       第八条 现场接待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由董事会秘书
统一负责。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确认特定对象的身份,保存承诺书等相关文件。

       公司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避免参观者有机会获取未公开信息。

       第九条 证券事务部将在每次机构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内容包括:

       (一)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

       (二)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交流内容;

       (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追究情况(如有);

       (四)其他内容。



                 第三章 机构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中的沟通内容

       第十条 机构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中公司与来访对象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
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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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及其说明,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
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及其说明,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
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
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其他依法可以披露的相关信息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十一条 公司应派两人以上陪同参观,并由专人对参观人员的提问进行回
答。董事会秘书及其指定接待人员应当按照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机构投资者拟咨
询的问题提纲及专业培训要求统一回答来访者提出的问题。

    第十二条 在来访接待活动中公司相关接待人员在回答对方的询问时,应注
意回答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尽量避免使用带有预测性言语。




                         第四章 机构投资者接待工作



    第十三条 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或重大信息或者重大事项公告前,
公司原则上不进行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活动。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举办业绩说明会、路演、分析师说明会、专题研讨会、
投资者接待等会议,就公司的经营、财务等情况广泛与投资者沟通和交流,仅限
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得提供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出席会议人员包括公
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必要时可邀请保荐机
构等中介机构或者专门机构出席。

    第十五条 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应同时采取网上直播的方式进行,
使所有投资者均有机会参与,并事先以公告的形式就活动时间、方式和主要内容
等向投资者予以说明。

    第十六条 在进行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前,公司应确定投资者、
分析师提问可回答范围,若回答的问题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回答的问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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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推理出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拒绝回答。

       第十七条 对于特定对象基于对公司调研或采访形成的调研纪要、投资价值
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应知会公司。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认真核查特定对象知会的调研纪要、投资价值分析报告、
新闻稿等文件。发现其中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错误或误导性记载的,应要求其
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司应及时发出澄清公告进行说明。

       发现其中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立即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同时
要求其在公司正式公告前不得对外泄漏该信息,并明确告知在此期间不得买卖公
司证券。

       第十八条 公司向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或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提供已披露信
息相关资料的,如其他投资者也提出相同的要求时,公司应平等予以提供。

       第十九条 公司可以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投资者交流会、网上说明会等方
式扩大信息的传播范围,以使更多投资者及时知悉了解公司已公开的重大信息。

       第二十条 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过程中(包括非公开发行),向特定个人或机
构进行询价、推介等活动时应特别注意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不得通过向其提供未
公开重大信息以吸引其认购公司证券。

       第二十一条 公司建立投资者关系档案,对接受或邀请对象的调研、沟通、
采访及宣传、推广等活动予以详细记载,由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签字确认。至少
应记载以下内容:

       (一)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

       (二)活动的详细内容;

       (三)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接受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或
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
息。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接待活动中一旦以任何方式发布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及时进行正式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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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



                                第五章 责 任




       第二十四条 公司接待人员及非合法授权人员违反本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
损害或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接受调研、沟通、采访及宣传、推广等活动中违反本规定的,
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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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预约须知

    一、预约方式

    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接待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二、预约登记

    预约:您可通过以上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进行预约。

    初步安排:公司在同意接待后,我们将与您协商并确认接待日程。

    采访前需填写《投资者来访接待预约登记表》和《承诺书》,并请以电子邮
件或传真方式发给证券事务部。当您前往公司调研时请携带好您的身份证明及
《承诺书》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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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接待预约登记表

                    姓名        职务        电话   邮箱     身份证号码
来 访 人或 代 表
基本信息




来访单位


来访人员类型        □投资者   □证券机构

                    □媒体     □其他


来访人数


希望陪同人员


访谈时间


关注的问题:




证券事务部人员确认:

董事会秘书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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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3

                                    承诺书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将对你公司进行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根据有关规
定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公司)承诺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不故意打
探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你公司许可,不与你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
行沟通或问询;

    (二)本人(公司)承诺不泄漏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无
意中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你公司
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你公司证券;

    (三)本人(公司)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本次
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你公司同时
披露该信息;

    (四)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
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源,
不使用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五)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
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或涉及基础性信息的部分内容),在对外发布
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你公司;

    (六)本人(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七)本承诺书仅限于本人(公司)对你公司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
活动,时间为:                           。

    (八)本承诺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本公司(或研
究机构)书面授权的个人在本承诺书有效期内到你公司现场调研(或参观、采访、



                                     9
座谈等),视同本公司行为。 此条仅适用于以公司或研究机构名义签署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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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




                                   10
附件 4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现场参观
                                     □其他(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地点                                 公司会议室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姓名
 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介绍
         附件清单(如有)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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