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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嘉盛:关于交易对手方对上海兴亚报关有限公司2020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易对手方对上海兴亚报关有限公司 2020 年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2019 年 6 月 28 日,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东方嘉盛”)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
购上海兴亚报关有限公司 5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3,850 万受

让上海兴亚报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兴亚”)55%股权。


       2019 年 6 月 28 日,东方嘉盛与石慧、周颂文、杨勇签署了《关于上海兴
亚报关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东方嘉盛以现金 3,850 万元人民币收购上海

兴亚 5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上海兴亚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情况


       石慧女士、周颂文先生(合称交易对手方)同意就上海兴亚公司在业绩承诺
期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2021 年度三个期间实现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作出承诺。业绩承诺内容如下:

                                2019 年 7 月 1 日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业绩承诺数
                                     850.00             1,400.00      1,400.00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利润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上海兴亚将在次年会计年度 4
月 30 日之前聘请东方嘉盛指定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目
标公司当期的净利润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以确定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目标公司
当期业绩承诺的实际实现情况。

    如在承诺期内,上海兴亚任一期间实现净利润数低于当期承诺净利润数,则
交易对手方应在当期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的 30 日内向东方嘉盛支付现金补偿。
其中,当期交易对手方应向东方嘉盛的补偿金额=(2019 年 7 月 1 日至当期末累
计承诺净利润数-2019 年 7 月 1 日至当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
期承诺净利润之和×股权转让对价-已补偿金额。(承诺期内累积补偿金额的总
和不超过东方嘉盛收购交易对手方股权的对价)

    交易对手方自愿就本条约定的业绩承诺补偿金承担连带责任。

四、2020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交易对手方对上海兴
亚报关有限公司 2020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1)
第 441A009437 号,上海兴亚公司 2020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为 1,468.72 万元,与业绩承诺数 1400 万元相比超过 68.72 万元,完成截止 2020
年度承诺净利润的 104.91%。上海兴亚公司已完成了 2020 年度承诺业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