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38101429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3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东方嘉盛 股票代码 00288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旭阳 曹春伏 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 10 号东方嘉盛 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 10 号东方嘉盛大 办公地址 大厦 6 楼 厦6楼 电话 0755-29330360 0755-29330361 电子信箱 ir@easttop.com.cn ir@easttop.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2020年经营业绩概述: 2020 年对于全球经济而言,是极不平凡的一年。突如其来的疫情使得全球经济活动遭受到巨大冲击。2020 年,东方 嘉盛积极采取一系列稳增长措施,并坚决推进落实。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公司全体同仁克服重重困难和考验,通过战略 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规划优化、业务聚焦、战略投资落地等重大动作,最终实现有质量增长,公司净利润再创新高,财务状况进一步改善,在全 球处于历史罕见的严峻形势下,努力向股东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2,698,509,643.16元,同比下降81%,主要是因为执行新收入准则后,总额法核算变成了净额 法核算,代理业务营业收入从原来按照商品销售确认收入转变为按照代理服务确认收入。实现营业利润244,255,230.05元, 同比增长27%。实现利润总额243,952,324.61元,同比增长2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867,562.55元,同比增 长29%。 2、 主要业务板块经营回顾: 东方嘉盛坚持实施“一体化供应链服务纵深发展”和“战略投资孵化”双轮驱动战略发展,全面推进各业务板块一体化供应 链服务协同发展,目前已形成了跨境电商、消费电子、消费食品、医疗健康和其他业务等五大业务板块。 按业务板块划分 跨境电商: 东方嘉盛为跨境电商卖家及电商平台提供商品销售和一体化跨境电商供应链服务。一体化跨境电商供应链服务,为电 商卖家设计并执行供应链全程服务。 公司将从跨国企业供应链服务模式复制到跨境电商中,为跨境电商中小客户提供一体化跨境电商供应链服务。在一体 化供应链管理环节,东方嘉盛主要为拓海外市场的中国卖家提供包括头程运输、海外仓、 货运代理及合同物流。借助于公 司的海外网络布局设施,东方嘉盛可以帮助中国卖家将货物从中国运输到指定的海外仓库,在下任何订单之前就完成了耗时 的过程,包括长途运输及清关。当国际消费者向中国卖家下单后,直接与当地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合作,完成到终端客户 的配送。此外,公司也为中国商家提供直邮模式服务。当海外消费者下单后,公司将负责中国境内的直邮流程,包括进行中 国和目的地国家清关,然后与目的地国家当地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合作,完成从海关到终端消费者的配送。 2020年,公司跨境电商业务营业收入20.0亿元,占营业收入74.27%,同比上升39.2%。据海关统计,2020年我国跨境电 商进出口约1.69万亿元,同比增长了31.1%,东方嘉盛跨境电商业务营业收入2020年同比增长39.2%,增速高于行业整体水平。 一体化跨境电商供应链服务 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消费电子: 在消费电子领域,公司依托保税区全球中心仓,为行业龙头企业提供核心电子元器件仓储、物流、通关等供应链服务。 鉴于3C电子产品的高价值及易碎性,该行业客户需要专业的运输及配送能力以确保该等产品可及时安全地送达客户。供应 链服务经验、自动化水平、数字化及智能决策方面的能力以及关键物流运营环节(包括仓储、运输、分拣及配送等)是核心 关键,在该领域,公司与众多世界知名500强企业保持了10年以上的服务经验,能够极大地帮助客户提高了3C电子供应链物 流的速率、准确性及生产力。 2020年,公司消费电子业务营业收入2.4亿元,占营业收入9.06%,同比降低98.0%,主要是因为执行新收入准则后,总 额法核算变成了净额法核算,消费电子代理业务营业收入从原来按照商品销售确认收入转变为按照代理服务确认收入。 消费电子业务模式:进口 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消费电子业务模式:出口 消费食品: 食品及生鲜冷链产品的运输及配送,需要冷链物流能力及基础仓储设施(例如实时温湿度控制系统、定制包装能力、 自动制 冷设备及温控车辆)以确保于储存及配送过程中温度控制适宜。为了最大程度缩短易坏产品源产地与终端客户间的 距离并缩减其转运次数,需要更有效率的供应链管理,该领域的准入门槛较高,属于重资产投入行业。东方嘉盛在上海洋山 港自有冷库超过10000平米,能为长三角地区的大型连锁超市、生鲜平台、农贸集市提供高质量的供应链物流服务。特别是 去年疫情爆发后,需求大量增加,公司加大了在智慧冷链一体化方面的布局,去年以来新增及储备客户呈现明显加速增长趋 势。 2020年,公司消费食品业务营业收入6247.0万元,占营业收入2.32%,同比上升18.3%。公司消费品食品收入增长稳定。 消费食品:进口 4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医疗健康: 目前,东方嘉盛已拥有二、三类批零兼营及其他相关的医疗健康运营服务资质,可为其他生产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健康 第三方物流贮存、配送服务。在仓储方面,拥有近3000平米的深圳前海医疗健康全球中心仓,帮助各类客户提供从采购、清 关、储存、运输、装卸、终端配送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集成,真正实现医药流通的降本增效,有效解决了医疗健康在流通过 程中的常见管理漏洞,并建立一个正规可追溯性的医疗健康市场体系。公司为医疗机构提供医疗健康耗材供应链集中采购配 送服务的基础上,通过提供医疗健康耗材智慧供应链管理,运用物联网、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搭建的综合服务云平台连接医疗 机构与供应商、生产厂商、金融机构,创新性地为供应链各参与方提供包括医疗健康耗材供应链方案设计、仓储物流、渠道 分销、供应链金融、信息系统等支持,形成供应链的电子大数据,完成医疗健康耗材的编码统一,实现端到端的可追溯管理, 形成物联网技术加云平台的行业级创新模式。 近年来,公司积极通过外延式的战略投资,拓展在医疗健康领域的供应链业务。公司战略入股了华大智造和疫苗细分 领域龙头企业罗益生物。今后,随着国家医药改革不断加深,医药资源向基层医疗组织延伸,药品及医疗健康流通渠道向扁 平化、纵深化发展,对供应链物流企业的网络广度和深度,以及品质与安全提出更高要求。东方嘉盛将依托自身仓储物流网 络、资源集约化管理先进供应链服务经验,持续健全更深更广的医疗健康服务网络,为客户提供专业、安全、全程可控的一 站式物流供应链解决方案及服务。 2020年,公司医疗健康业务营业收入4661.7万元,占营业收入1.73%,同比上升6.6%。医疗健康业务战略投资与基础设 施建设基本完成,未来有望迎来高速增长。 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包含AI报关业务、工业品供应链业务等。长期来看, AI报关机器人将优化报关流程,提高报关效率,降低 报关成本,增强公司数字化供应链的竞争力。 2020年,公司其他业务营业收入3.4亿元,占营业收入12.61%,同比上升98.2%。主要是因为,2019年下半年东方嘉盛 收购上海兴亚,仅有5个月营业收入计入报表,2020年全年收入计入报表,因此2020年其他业务营业收入大幅上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 年 营业收入 2,692,777,521.82 14,124,311,734.95 -80.94% 12,896,315,661.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6,867,562.55 152,960,224.09 28.71% 134,734,424.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71,989,977.04 122,583,578.99 40.30% 108,399,224.8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114,634.67 151,896,702.03 -67.67% 153,415,761.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43 1.15 24.35% 0.9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43 1.15 24.35% 0.9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78% 10.04% 1.74% 9.89%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8 年末 资产总额 7,711,438,084.86 12,189,424,782.91 -36.74% 7,741,958,049.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43,586,246.63 1,592,959,620.16 9.46% 1,429,210,744.71 5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46,591,628.77 592,364,213.08 880,238,244.91 973,583,435.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210,908.45 63,560,847.82 41,748,604.36 57,347,201.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8,925,310.46 51,956,735.61 39,370,772.79 51,737,158.18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866,327.01 205,995,192.93 5,274,339.63 26,711,429.1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表决权 报告期末普通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11,783 前一个月末普通 11,106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0 股股东总数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东总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孙卫平 境内自然人 46.11% 63,677,000 47,757,750 邓思晨 境内自然人 12.89% 17,800,000 0 邓思瑜 境外自然人 12.89% 17,800,000 0 上海智君投资 境内非国有 管理中心(有限 1.09% 1,500,000 0 法人 合伙) 罗健思 境内自然人 0.45% 623,000 0 李卫 境内自然人 0.22% 300,000 0 #高雷 境内自然人 0.22% 299,254 0 陈惠 境内自然人 0.21% 295,700 0 王爱华 境内自然人 0.17% 239,000 0 #杨荣贵 境内自然人 0.17% 237,500 0 1、孙卫平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2、孙卫平女士与邓思晨为母女关系; 动的说明 3、孙卫平女士与邓思瑜为母子关系; 4、孙卫平女士为上海智君的实际控制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股东高雷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24,300 股;股东杨荣贵通过客户信用 说明(如有)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214,300 股。 6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 年,公司深化并完善一体化供应链服务,进一步完善国内网络布局,并积极探索全球化布局策略。在“科技创新、 智慧服务”的理念下,公司加强与世界 500 强公司的紧密合作联系,并尝试与新经济领域优秀企业探索数字经济时代供应链 管理服务的新场景与新模式。 公司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的价值创造体现为:通过为每一个客户设计并实施供应链解决方案,将上下游各环节厂商整合 成一个网络,并有效管理供应链各环节上的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实现客户外包环节与非外包环节的无缝连接,从 而帮助客户将精力专注于核心业务和核心优势,在提高客户效率、提升对市场的响应速度、降低供应链成本的前提下分享收 益,并使公司深度嵌入到客户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成为客户价值链上的战略合作伙伴。 报告期内,营业总收 2,698,509,643.16 元,同比下降 80.91%;实现利润总额 243,952,324.61 元,同比增长 26.4%;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6,867,562.55 元,同比增长 28.71%。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2019〕21 号)(以下 简称“解释第 13 号”)。 解释第 13 号修订了构成业务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 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方法。 解释第 13 号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共同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 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 解释 13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采用解释第 13 号未 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 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 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 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区分、预收 款项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 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 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仅对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 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8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2020年1月1日)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将与销 合同负债 29,013,926.17 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 预收款项 -31,980,092.40 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966,166.23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影响金额(2020年度) 营业收入 -2,358,852,492.80 营业成本 -2,358,852,492.80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 2020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孙公司共 52 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 围比上年度增加 6 户,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