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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嘉盛: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2021-12-03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1-076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21年10月8日召开了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披露
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2021年10月19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1-063、2021-070)。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4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21年10月9日至2022年4月8日);回
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
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
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8,101,429股的0.1356%,
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25.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23.25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人民币4,529,28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方式、回购数量、回购交易的委托时段、回
购价格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
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1 月 1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

成交量 3,610,067 股的 25%(即 902,517 股)。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