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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嘉盛: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07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的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
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




                                         独立董事:卢少平、谢晓尧、王艳
                                                          2023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