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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嘉盛:关于特定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2023-02-11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

    上海智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上
海智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智君”)拟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36,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97%),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六个
月内实施。其中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023 年 2 月 9 日,公司收到了上海智君发来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截至 2023 年 2 月 8 日,上海智君上述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
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比例
                                                                  (股)

                      2023 年 2 月 1 日-2
上海智君   集中竞价                               24.88          754,300     0.55%
                            月8日

                      2023 年 2 月 1 日-2
  合计        -                                   24.88          754,300     0.55%
                            月8日
注:1.上述减持比例为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截至 2023 年 2 月 8 日,公司总股本为

138,101,429 股;

    2.上述减除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解
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区间
为 24.27 元/股至 26.01 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1,336,000       0.97%        581,700        0.42%

             其中:无限售
                             1,336,000       0.97%        581,700        0.42%
  上海智君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00%           0           0.00%
             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海智君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海智君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
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上海智君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
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上海智君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海智君股份减
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上海智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