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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宇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9-06-06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柳秋杰先生、于晓卿先生、
刘志鸿先生、牛立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宁学贵先
生、高秀华女士、张志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
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候
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董事
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
例未少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相关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与其他董事候选人共同提交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
积投票制逐项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自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6 月 5 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附件: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

    柳秋杰先生,男,1964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2008 年至 2013 年 7 月任山东弘宇常务副总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柳秋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997,856 股,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柳秋杰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柳秋杰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

形式的惩戒。

    于晓卿先生,男,1953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2008 年至 2013 年 7 月任山东弘宇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莱州弘宇执行董事、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公司董事长;

2018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晓卿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9,059,475 股,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于晓卿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于晓卿先生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

形式的惩戒。

    刘志鸿先生,男,1969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高级国际注册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于 2014 年 3 月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8 年至 2013 年 7 月任山东弘宇财务总监;

2013 年 7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8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志鸿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687,452 股,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志鸿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志鸿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

形式的惩戒。

    牛立军先生,男,1970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山东经济学院,本科学历。2008 年 3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山东百富辰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 11 月至今任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祥隆投资有限公司

总裁;2015 年 6 月至今任山东华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台海玛努尔核电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牛立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在持有本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祥隆投资有限公司任总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牛立军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牛立军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

形式的惩戒。

二、独立董事

    宁学贵先生,男,1957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吉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2009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山东

金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 年 12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中国农业机械工

业协会副秘书长;2019 年 3 月至今任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

长;2013 年 1 月至今任山东帅克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 5

月至今任现代农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15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学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

    宁学贵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宁学贵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

形式的惩戒。

    高秀华女士,女,1966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10 年 10 月至 2014 年 4 月就职于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任审计部长;2014 年 5 月至今任山东财经大学国际交

流中心副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至今任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2015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秀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

    高秀华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高秀华女士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

形式的惩戒。

    张志国先生,男,1967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北京大学,本科学历,副高。1995 年就职于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历任高级合

伙人、主任;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12 月,就职于山东文康(青岛西海岸)律

师事务所,任主任;2017 年至今任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主任;2016 年 6 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志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

    张志国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志国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

形式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