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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独立意见2019-08-22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本次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

同时,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正常
使用,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同
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

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 宁学贵、高秀华、张志国




                                             2019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