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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宇股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10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

          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通过召开监事

          会、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

                 现将监事会 2019 年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了 6 次会议,历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

          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

2019 年 4 月 11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3、审议《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


                                                 审议《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
2019 年 4 月 22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告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19 年 6 月 5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审议《关于修订<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19 年 6 月 21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9 年 8 月 21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3、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4、审议《关于重新论证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
                                                 延长建设周期的议案》。

2019 年 10 月 22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在公司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

          司监事列席或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未出现缺席情况,对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依法进行了监督。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出

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决议事

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

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义务、忠于职守,执行职务、行

使职权时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

为。

       2、公司财务情况

       2019 年度,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

认真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结构合理、财务运作

规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实

事求是、客观公正,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定期报告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

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

认为: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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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5、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继续严格按照《公

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

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监事会成员

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强化监管职能,提高履职能力,与董事和股东一起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为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促进公司持

续、健康、快速发展。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