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宇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7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有关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时间及原因
新收入准则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
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
策进行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
新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
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
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
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旧
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
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
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及修订的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