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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宇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20-07-14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祥隆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068),持公司股份的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祥隆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拉萨祥隆”)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6%。

           公司于2020年7月12日收到拉萨祥隆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暨

   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拉萨祥隆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相关减持计划的实

   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例(%)
                协议转让          2020-03-11            22.12    3,970,000                5.95

              集中竞价交易        2020-02-26            36.32      60,000                 0.09
拉萨祥隆
              集中竞价交易        2020-03-25            29.92     600,000                 0.90

              集中竞价交易        2020-05-28            38.50       5,000              0.007

  合计             —                —                 —       4,635,000                6.9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拉萨祥隆     无限售条件股份   6,499,999                 9.75    1,869,899                       2.8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照《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业务规则的规定进行减持;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
   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上述股东非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拉萨祥隆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