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宇股份: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2021-03-13
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将依法持有的全部
或部分的资产、负债及全部业务置换北京博克森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博克森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博克森传媒全部股份的等值部分,并以发行
股票方式向博克森传媒全体股东按其各自持有的博克森传媒的股权比例购买博
克森传媒拟置入资产与上市公司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
司的综合竞争力,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公平、合
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人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因本人被《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鲁 0683 民特 349
号】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本人监护人任焕巧女士代为签署本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签署页)
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任焕巧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