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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宇股份: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2021-03-13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

         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将依法持有的部分
资产、负债及全部业务置换北京博克森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克
森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博克森传媒全部股份的等值部分,并以发行股票方式
向博克森传媒全体股东按其各自持有的博克森传媒的股权比例购买置入资产与
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与合规性
    1、2021 年 3 月 1 日,上市公司发布《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3 月 1 日开始停牌。
    2、2021 年 3 月 12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预案》等相关议(预)案,并发布了《山
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对相关
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3 月 13 日,上市公司发布《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提示暨复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3 月 15
日开市起复牌。
    二、关于本次交易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
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本次交易所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向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
件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