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宇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16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
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通过召开监事
会、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
现将监事会 2020 年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了 4 次会议,历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
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9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5、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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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9、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4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0 年 8 月 25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重新论证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22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二、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在公司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
司监事列席或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未出现缺席情况,对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依法进行了监督。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规范动作。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
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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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执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义务、忠于职守,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
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
认真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结构合理、财务运作
规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实
事求是、客观公正,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定期报告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
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
认为: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
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5、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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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况。
6、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违规或违反操作程序的
事项发生。
四、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继续严格按照《公
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
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监事会成员
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强化监管职能,提高履职能力,与董事和股东一起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为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促进公司持
续、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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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