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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宇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协议第一次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21-09-30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协议
  第一次转让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今日收到辛军先生的《证券
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晓卿先生协议转让给辛军先生
的公司股份 6,670,816 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
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概述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晓卿的监护人任焕巧女士
与辛军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公司控制权转让给辛
军。

    由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晓卿因身体原因于 2020 年 3 月辞职,
但其任期应于 2022 年 6 月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于晓卿 2021 年以及 2022 年任期届满前分别可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的 25%,2022 年任期届满后可转让剩余股份。因此,于晓卿将分三次将其所持
的公司股份转让给辛军,三次转让的股份数分别为 6,670,81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7.15%)、5,003,1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6%)及 15,009,337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6.08%)。

    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晓卿在弘宇股份上市时作出的承诺
“本人计划长期持有弘宇农机股票,若本人持有的弘宇农机股票于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确有需要进行减持的,则每 12 个月转让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弘宇农机
股份总数的 25%,该等减持将以集中竞价等合法方式进行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弘宇
农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格”。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第一次转让于晓卿将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 21.00 元/股的价格将上市公司
   6,670,81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15%)转让给辛军,同时,将通过表决
   权委托的方式将剩余 20,012,44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1.44%)对应的
   表决权委托给辛军。该等委托表决权的股份将在符合转让条件后分两次转让给辛
   军。因此,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于晓卿出具的承
   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
   示性公告(更新后)》。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收到辛军先生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系统查询确认,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
   过户登记完成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情况及拥有表决权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后拥有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的表决权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表决权数      表决权比

                       (股)      例(%)     (股)     例(%)     量(股)      例(%)

     于晓卿           26,683,265    28.59    20,012,449     21.44         0              0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
                       753,659      0.81       753,659      0.81      753,659        0.81
 祥隆投资有限公司

      辛军                0           0       6,670,816     7.15     26,683,265      28.59

       注:拉萨祥隆的控股股东为祥隆集团,祥隆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辛军,拉萨祥隆是辛军的一

   致行动人


       第一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于晓卿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将剩余 20,012,44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1.44%)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辛军后,将成为辛
   军的一致行动人。辛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拉萨祥隆、于晓卿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9.40%
   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辛军成为上市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
   额最大的股东,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实施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未违反相关承诺。

    2、公司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辛军及拉萨祥隆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取得
的上市公司股份,但收购人在被收购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18 个月的限制。

    辛军及拉萨祥隆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如未来辛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辛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