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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宇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高秀华)2022-04-13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1年度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公司制度的规定,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

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同时,继续秉持客观、独立、

公正的立场,积极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对相关事项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

意见、事前认可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受疫情影响,本人虽未现场出席,

但均以视频方式出席了会议,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

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除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

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还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

建议,为会议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对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

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受疫情影响,本人虽未现场列

席,但均以视频方式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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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对公司股

东大会表决的相关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时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会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全部以视

频方式参加了召开的委员会日常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表决,履

行了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事前认可

意见:

     1、2021年3月12日,就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

就该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5日,就《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21年4月15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均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年4月26日,就《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年7月9日,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议案发表了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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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021年8月24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1年12月10日,就《关于豁免公司股东于晓卿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报告期因疫情影响,虽未到现场参加相关会议,

但利用电话等通讯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着重了解需要独立董事发

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的事项及相关事宜,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运用自身所具备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与

此同时,时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公开报道。公司管理层也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

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

的条件和支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

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2、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

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3、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证监会、深交所、

公司等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

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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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5、无建议未被采纳的情况;

     6、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

生变化。



     本人联系方式:gxhludi@sina.com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高秀华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