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弘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2022-12-10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

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长期以来一直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并与公司建立良好的

合作关系。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之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宁学贵               高秀华                  张志国




                                              2022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