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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隆药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 2018-053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有关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时间及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
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和
通知。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
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
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
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
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及会计
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
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