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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隆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08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

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审阅有关文件后,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企

业经营实际情况出发做的合理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产业投

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

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专户利息共计 6,189,133.16 元全部用于资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长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商业惯例,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综上,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议案需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此页无正文,为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张   维                                     袁自强




      ____________________
            徐   杰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