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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隆药业: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2018-12-08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
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隆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赛隆药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31 元,
募集资金总额 33,2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3,271.5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29,968.45 万元。
      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 110ZC030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
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额          项目备案情况
         长沙生产研发基地                                 长经开产业(备)[2013]27
  1                         57,743.00         19,968.45
         建设项目                                         号、长经开备发[2015]43 号
                                                          珠海市香洲区发展改革和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0,000.00          5,000.00   统计局备案编号
                                                          2015-440402-51-03-005806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5,000.00               -
            合计            77,743.00         29,968.45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5 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90,931,012.96 元,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11,083,920.10 元(含专户利息)。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

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和设备采购款,并从相应的募集

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

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项目经办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提交用款申请单进

行审批,用款申请单上需写明收款单位全称、支付的币种及金额、是否以银行承

兑汇票支付、用途等要素。

    2、公司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项下审批后手续齐全的用款申请单,出具或背

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等手续,并建立台账,同时抄送保荐代表人进行备案。

    3、经监管银行审核后,公司财务部将上述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

建设所使用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控制合同履行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公司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交易真实、有
效,确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保荐机构
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桂平              翟晓东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