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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隆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12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

意见:

    一、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

付票据统筹管理,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

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提供

担保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不会发生导致公司利益倾斜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张维                                       袁自强




     ____________________
            徐杰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