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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隆药业: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29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
检查职能,对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及成本控制情况、重大事项决策等情况进行了
适时有效的监督,较好地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
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四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 2018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9 年 6 月 20 日,召开了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

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019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
度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列席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 2019 年依法运作进行
了严格的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各项决议的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
公司经营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
善中。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
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 2019 年度
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的规定,未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以及其
他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情形。
    (四)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达到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
    (五)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六)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与使用情况,认为公司严
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
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重大风险。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
行。《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无异议。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
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
股份的情况。
    三、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计划
    2020 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
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同时,监事会将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
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
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