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隆药业: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1-04-30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6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
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7,221,883.4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0,380,715.92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105,456,250.52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33,316,344.93 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二、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的要求,公司自2017年9月12日上市以来,2017-2019年度现金分红金额累计5280
万元,占2017-2019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1.30 %、母公司报表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8.58%。
2020年度,公司业绩出现亏损,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更好地保障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计划
公司历来重视以利润分配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
润分配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留存
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的需要,促进主营业务稳健发
展,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2020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2021年度发展规划
及流动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兼顾了股东的即得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
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
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
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
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
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