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派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26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资料,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研究、审核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一
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需要,是由于
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同时也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
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有正面影响。
经查核,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 1-12 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 2020
年度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
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未出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丁利荣、平丽洁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李 淳 徐国君 武志伟
2021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