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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派斯: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03  

                        证券代码: 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 2021-052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于2021
年7月2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于2021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
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丁利荣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与会董事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
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丁利荣先生、平丽洁女士、刘增勋先生、韦钢先生、秦熙先生、
刘洪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公司暂未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位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 同意提名丁利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2 同意提名平丽洁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3 同意提名刘增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4 同意提名韦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5 同意提名秦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6 同意提名刘洪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
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国君先生、陈华先生、
李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中
徐国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位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2.1 同意提名徐国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2 同意提名陈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3 同意提名李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均
发表了声明,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5.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 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丁利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1月出生,管理科学博
士。曾任江苏华控创投基金合伙人、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2011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担任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青岛英派斯(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成都英派斯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等职务。曾获2012-2014年度即墨市劳动模范称号。2018年3月,当选中国体育
用品业联合会副主席、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健身和体育器材专业委员会副主
任,2018年9月,荣获“中国健身器材行业最具影响力人物”称号,2019年10月,
荣获“中国文教体育用品行业杰出贡献奖”。
    截至目前,丁利荣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90%股
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


    平丽洁,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 8 月出生,商学硕士。
曾先后任职于北京汇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澳大利亚 Plastic Wax Pty Limited 和
北京聚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目前担任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青岛英
派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平丽洁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0%
股权,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增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2月出生,机械工程学
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1995年至2004年,在青岛英派斯(集团)有限公司先
后担任研发员、研发科长和研发部经理等职务。2005年起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
现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增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韦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6月出生,经济学学士学
位,中级会计师职称。2008年至2011年,任江苏华控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总监、合伙人。2011年加入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现任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合伙人。同时担任东莞市雅路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悠游堂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多肯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南京聚
焦餐饮管理公司董事、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恩梯基汽车技
术(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凌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德必文化创意
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南京中科水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韦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
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秦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2月出生,机械设计学士
学位,工程师职称。2001年至2003年,在青岛英派斯(集团)有限公司技术部任
工艺科长,2004年起先后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兼生产经理等职务,现担任公司
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秦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洪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
2015年8月至2018年12月先后担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
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洪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国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 6 月出生,中国人民
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学位,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国务院政府
特殊津贴专家。1983 年 9 月至 1985 年 8 月,在北京林业部干部学院任教;1987
年 8 月至 1988 年 11 月,在北京林业管理干部学院任教;1988 年 12 月至 1998
年 4 月,在青岛大学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系副主任;1998 年 5 月至 2009
年 2 月,在中国海洋大学先后任会计学教授,系主任、副院长、校长助理兼院长、
财务处长等;2009 年 3 月至 2018 年 10 月,在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先后担任总会计师、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同时兼
任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 年 11 月至今,在中国海洋大学
人本价值管理研究所任所长、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同时兼任百洋产业投
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96)独立董事、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省会计学会副会
长等职务。
    截至目前,徐国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7月出生,博士学位,教
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1989年7月至1991年10月,在工商银行曲阜县支行计划
科工作;1991年11月至1999年12月,在工商银行济宁分行办公室任宣传科科长,
国际业务部国际结算科科长;2000年1月至2001年10月,任工商银行汶上县支行
副行长;2001年11月至2002年8月任工商银行济宁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05
年3月至2011年10月,在山东经济学院财税金融研究所任副所长、所长;2011年
11月至2013年10月,在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任主任;2013年11月至今,任
山东财经大学当代金融研究所任所长、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现同时兼任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山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冠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29)、山东宝港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
司、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72568)独立董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陈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0月出生,硕士学位。1997
年7月至1999年6月,就职于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1999年9月至2000年9月,任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市场经理;2003年3月至2005年4月,任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
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5年4月至今,历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合伙
人、管理合伙人、管理合伙人/主任。现同时担任苏州六会馆餐饮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监事、苏州工业园区浩锦贸易有限公司监事、苏州工业园区浩枱贸易有限公
司监事、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815)独立董事、上海安
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67)独立董事、无锡和烁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傲世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德州扒鸡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派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李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