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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派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03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作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资
料,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拟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相关董事候选
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
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
入处罚等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3.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
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
法》等有关规定,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丁利荣先生、平丽洁女士、刘增勋先生、韦钢先生、秦
熙先生、刘洪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同意提名徐国君先生、陈华先生、李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提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有利于调动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
资者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对该等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
意本次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并同意将董事薪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李 淳                   徐国君                  武志伟




                                                         2021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