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派斯: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30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徐国君
本人作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
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了公司年度内召
开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了独立客
观的意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较
好地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本人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1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
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
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以通讯 是否连续
独立董 本报告期 现场出 委托出席
方式参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姓名 应参加董 席董事 董事会次
加董事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徐国君 8 5 3 0 0 否 2
本人认为,2021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
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
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出席的公司 2021 年度各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进行审慎核查,基
于本人独立、客观判断,就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意见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第二届董事
2021 年 1
会 2021 年第1、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5 日
一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 4.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4
会 2021 年第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16 日
三次会议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
2021 年 4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
会 2021 年第 同意
月 28 日 期的独立意见
四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
2021 年 7 1.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会 2021 年第 同意
月2日 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五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
2021 年 7
会 2021 年第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0 日
一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
第三届董事 意见
2021 年 8
会 2021 年第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7 日
二次会议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
2021 年 10
会 2021 年第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9 日
三次会议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积极运用
自身专业知识发表独立意见,特别对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银行授
信与融资等方面严格关注、质询与提出改进意见,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关注公司重要信
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2.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能够基本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等管理相关各项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同时
对公司战略规划制定、全面预算管理、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建设、内部控制流程、
内部审计等公司经营管理事项予以关注,提出了完善建议。
3.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
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1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一)任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在 2021 年度参加审计委员会 5 次会议:
1.2021 年 1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 2020 年度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 2020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2021 年 4 月 15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0 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0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 2021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
3.2021 年 4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
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
4.2021 年 8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向青岛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 2021 年第二季度内部
审计工作报告》、《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5.2021 年 10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向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内
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任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在 2021 年度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会议:
1.2021 年 1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关于审核 2020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终
考核结果的议案》。
2.2021 年 6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五、对公司进行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与公
司经营层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运作情况。在平时工作中,本人
经常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内部审计部门等有关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事项,并关注传媒、网
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作
动态。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
深交所创新成长学院举办的“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主题五“股票交易
合规”、主题六“控制权稳定与合规”,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
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以便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1 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1 年度,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 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重要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
益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加强对相关法律、法
规及制度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加强与董
事监事、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督促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
策提供合理化建议,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
健康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最后,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 2021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
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国君
2022 年 4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徐国君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