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英派斯: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补选董事的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英派斯           证券简称:002899        公告编号:2022-041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丁利荣先生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洪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
职报告。丁利荣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丁利荣先生将不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洪涛先生因公司工作调整原因,
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丁
利荣先生、刘洪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丁利荣先生在任职董事长和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丁利荣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利荣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江恒”)90%
股权,海南江恒持有公司 40,662,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33.89%)。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刘洪
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将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同意提名文珂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后,董事会同意补选文珂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同意聘任文珂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补选
文珂先生为公司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超过公司
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
附件:
    刘洪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
2015 年 8 月至 2018 年 12 月先后担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行政管理中心总
经理,2019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刘洪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文珂,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7 月出生,北京航空航天
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2014 年 8 月至 2022 年
6 月先后担任中国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香港投资控股公司常务副总
经理)、新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总经理、新兴鑫华(深圳)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新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部长等职务。
    截至目前,文珂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