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派斯: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9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英派斯健
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青岛英
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的相关资料,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资金
需求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运营状况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正常
经营和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同时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本预案
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
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能够覆盖公司运营各层面和各环节的内部控
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内控制度具有合
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活动均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
经营管理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有效地控制,公司各项活
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公司的内部控制总体有效。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
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实反映
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四、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
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此次续聘该事务所有利
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本次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不会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
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
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2022 年,公司未发生任何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
2022 年,公司未发生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
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徐国君 陈华 李强
2023 年 4 月 28 日